征地拆迁吃回扣合法吗
我最近了解到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吃回扣的现象,感觉这种行为不太对。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征地拆迁吃回扣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想弄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会面临什么后果。
展开


征地拆迁吃回扣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回扣,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交易活动中,一方把得到的部分款项返还给另一方。在征地拆迁领域,这是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明确规定了拆迁补偿的范围和方式,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公平、公正。而吃回扣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再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指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如果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吃回扣,就属于这种违法情况。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中非法收受回扣,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总之,征地拆迁吃回扣不仅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拆迁秩序,更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概念: 回扣: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 帐外暗中: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