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钱不给,拿东西抵押犯法吗?
我给老板打工,老板一直拖着工资不给,都好几个月了。我实在没办法,就想着从他办公室拿点东西抵押。但又有点担心这么做会不会违法,所以想问问大家,老板欠钱不给,我拿东西抵押这种行为到底犯不犯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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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欠钱不给时,员工自行拿东西抵押这一行为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享有的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而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财产权。财产权是公民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若要实现抵押来保障债权,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如果员工未经老板同意,擅自拿走老板的东西进行抵押,这很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从法律层面讲,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盗窃或者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