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是否收税?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有一套婚前房产要过户给对方。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过户会不会收税,收税的话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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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是否收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税种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首先来看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这里虽然强调的是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进行过户,其实质也是基于离婚这一特定情形下的财产分割。因此,通常来说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是免征契税的。这是为了保障离婚过程中财产合理分割的顺利进行,避免因高额契税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接着说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离婚时婚前房产的过户属于家庭财产分割的范畴,所以这种情况下也免征增值税。 再讲讲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就包括离婚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婚前房产在离婚过户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是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税率为万分之五。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所立的书据,一般是免征印花税的。 综上所述,婚前房产离婚过户在通常情况下,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免征的,印花税也多有免征规定。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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