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票没开出来也没核销,税务局要求罚款合理吗?

我公司之前有税票没开出来,也没进行核销。最近税务局检查后要求对我们进行罚款。我不太明白,税票都没开出来,为什么还要因为没核销就罚款呢?这罚款到底合不合理呀?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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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票核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税票的开具和核销在税收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税票开具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法定凭证,而税票核销则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使用税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这里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就包括了没有将未开具的税票进行核销的情况。 在您遇到的情况中,虽然税票没开出来,但按照规定也需要进行核销,这是为了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准确掌握税票的使用情况,防止税收流失和发票滥用等问题。所以,税务局要求罚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有合理的原因导致没有及时核销税票,例如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您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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