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赔偿是否需要交个税?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公司给了我一笔离职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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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接下来,为您解释一下其中的概念。“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比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数额就是15万元。如果您获得的离职补偿金在15万元以内,这部分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离职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纳税。具体的计算方法是,这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例如,超过部分是5万元,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能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总之,判断离职补偿金是否要交个税,关键看它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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