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交的社保属于职工社保吗?
我在一家药店上班,药店给我交了社保。我不太清楚这交的社保是不是职工社保,我想知道药店交的社保到底属不属于职工社保呢,这对我以后的保障影响挺大的,所以很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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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职工社保的概念。职工社保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个险种。它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职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提供保障。 判断药店交的社保是否属于职工社保,关键在于你和药店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药店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你接受药店的管理,从事药店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那么你和药店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药店为你缴纳的社保就属于职工社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只要你和药店存在劳动关系,药店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为你缴纳职工社保。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你长期在药店工作,有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你为药店提供劳动的证据,那么同样可以认定你和药店存在劳动关系,此时药店为你交的社保也属于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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