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所得额是要扣的钱吗?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应交税所得额不太理解。不太清楚它是不是就是要从收入里扣除的那部分钱,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应交税所得额到底是什么性质,能不能帮我解答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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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所得额并不是直接要扣的钱,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应交税所得额是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税的一个基础数字。它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你的收入总额里,经过一系列的扣除和调整之后得到的一个金额。简单来说,就是你这部分钱是需要按照一定税率来交税的。 比如,你一年的工资收入是10万元,但是税法规定你可以扣除一些费用,像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假如扣除这些之后剩下6万元,这6万元就是你的应交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明确规定。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应交税所得额不是直接要扣的钱,而是用来计算你最终要交多少税的依据。你要交的税是用应交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再减去相应的速算扣除数来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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