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纳税所得额是要补交的税款吗?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应纳税所得额’和‘要补交的税款’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不太清楚应纳税所得额是不是就等同于要补交的税款,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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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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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并不等同于要补交的税款。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税款的基础。简单来说,它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过一系列计算得出的应该缴纳税款的那部分收入金额。比如,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在扣除了一些法定的扣除项目(像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之后剩下的金额,就可能是应纳税所得额。 而要补交的税款,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的税率和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这里算出的应纳税额就是需要缴纳的税款,如果之前已经预缴了一部分税款,预缴税款小于应纳税额的部分,就是要补交的税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明确的方法和标准。比如,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税款的一个关键数据,但不是最终要补交的税款。两者概念不同,计算方式和含义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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