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


要判断临时工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临时工”在法律上的概念。在现代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正式称谓,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平等保护。所以,这里的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伤认定上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突发脑溢血并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因为它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意外伤害等情况。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所以,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并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可以视同工伤。 如果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条件,但是该脑溢血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工作原因诱发的,并且能够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和相关证据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这种情况下的认定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综上所述,临时工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