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现在面临一个关于财产认定的问题。我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了一笔财产,现在我和配偶在处理财产问题上有些分歧。我想知道,这笔通过遗嘱继承来的财产,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主要就是想明确一下遗嘱继承财产在夫妻财产中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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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遗产得到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只归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讲,如果遗嘱里没说只给夫妻中的某一个人,那么继承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的;要是遗嘱明确指定只归某一方,那就是这一方自己的财产。 例如,张三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了一套房产,遗嘱中没有特别说明该房产只归张三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张三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明确写明该房产只归张三,那么这套房产就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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