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书里约定的赡养时间是否有效?


赡养协议书里约定的赡养时间,在符合法定效力要件的情况下通常是有效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合同主体资格来看,赡养方与受赡养方(或各自的合法代理人)都需要具备适当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签订协议的各方必须能够清楚地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且有能力独立地做出意思表示。比如,精神正常的成年子女和心智清楚的老年人签订的赡养协议,在主体资格上就是合格的。 其次,真意表达方面,协议文字应真实反映各方意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例如,子女不能通过欺骗老人、强迫老人签字等方式来签订赡养协议,必须是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 再者,合法内容也是关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或者约定对老人进行不人道的对待等。同时,对于赡养期的约定,要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像明确赡养起始日期、持续时长或至受赡养人离世等具体规划,都是合理合法的。 另外,公平合理性也需考虑。协议条款应公正合理,充分考虑受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及赡养人的实际承受力。比如,不能要求经济条件差的赡养人承担过高的赡养费用,或者让身体不好的赡养人承担过重的照料任务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可见,赡养协议的订立需满足一定条件,订立主体仅限于赡养人之间,不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赡养人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必须征得老年人的同意才有效;赡养协议的签订要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前提。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自行订立合同而免除,子女之间签订的分别赡养协议是无效的。 总之,只要赡养协议书的赡养时间约定符合上述要求,就是有效的。但随着时间推移以及实际情况的改变(如受赡养人健康状况、赡养人经济实力波动等),协议中的赡养期及其他条款或许需要适时调整或重新商议,以确保协议始终符合现实需求并维持其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