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之间签的赡养协议是否有效?


子女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赡养协议是子女间就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作出的事先安排,是对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具体约定。 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的子女们需要具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理解协议内容和后果的能力。例如,精神正常、年满十八周岁等。如果存在精神障碍或智力缺陷等影响其判断和决策能力的情况,所签订的协议可能无效。 2. 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协议必须是子女们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不能因为某个子女的威胁或欺骗,导致其他子女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签订协议。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赡养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免除某一个子女的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随意免除。 4. 征得老年人同意:赡养协议需要经过被赡养的老人同意。这是因为赡养协议涉及到老人的权益,老人有权对自己的赡养方式和安排发表意见。如果老人不同意协议内容,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子女间订立了赡养协议,父母在实际生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亦有权要求子女承担与协议约定内容和份额不同的赡养义务。例如,某位子女明显没有能力赡养父或母,如果父或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责任。此外,子女间订立的各自赡养一位老人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分别赡养协议实质上免除了子女对父或母的赡养义务,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均有赡养义务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