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协议离婚的说法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了解一下有没有协议离婚这种方式。要是有的话,这种离婚方式具体是怎么回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要走哪些流程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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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有协议离婚的说法。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有几个重要特点和条件。首先是自愿性,双方必须是自愿达成离婚的合意,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其次要有书面协议,离婚协议里要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以及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重要内容。另外,双方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双方必须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和决定承担法律责任。 在程序方面,双方先就各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自愿并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领离婚证的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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