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种类有几种?

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想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但不太清楚协议离婚都有哪些种类,想详细了解一下不同种类协议离婚是怎么划分的,各自有什么特点,希望能得到准确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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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的是婚姻关系因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首先,以认可离婚的机关或适用程序为标准,协议离婚分为行政协议离婚和诉讼协议离婚。行政协议离婚是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这里的行政机关包括户籍机关(比如日本、蒙古的情况)、民事机关(像墨西哥的情况)、其他行政机关(例如丹麦、挪威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这些行政部门来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里体现的就是行政协议离婚的一种常见程序。而诉讼协议离婚是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它又分作两种情况:其一,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批(如法国的情况);其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裁决(如奥地利的情况)。 其次,以达成合意的方式为标准,协议离婚又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也就是当事人先对全部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提出申请。比如夫妻二人经过商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有了统一想法后,一起去办理离婚。第二类是一方提出离婚问题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诺的离婚,就是一方先提出要离婚,另一方同意了这种情况。第三类是调解离婚,这种类型有两种情况:其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就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关系,经调解双方又对其后果达成合意。 相关概念: 行政协议离婚: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涉及不同类型行政机关处理离婚事务。 诉讼协议离婚: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有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批或裁决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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