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起诉期吗?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但我对协议里的财产分割不太满意。现在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知道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重新处理。离婚协议是不是有个起诉的时间限制呀?超过时间就不能起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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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离婚协议是否存在起诉期,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明确的起诉时间限制,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起诉。一般来说,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其次,如果是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当事人需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它和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一旦超过一年,权利就消灭了。 所以,离婚协议是否有起诉期以及起诉期是多久,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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