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取保出来后公安说不起诉,有依据吗?
我一审被取保候审出来了,公安那边跟我说不起诉,可我心里还是没底,不太清楚公安这么说有没有法律依据,我想知道他们的说法靠不靠谱,是有相关法律支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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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关于不起诉,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有多种不起诉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权力提出侦查终结的意见,但最终是否不起诉的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说不起诉,可能是基于侦查情况,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比如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等。但这只是公安机关的初步判断,最终要由检察院根据审查起诉的情况来确定。 所以,公安说不起诉只是一种初步的意见,并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你需要等待检察院的正式决定,检察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然后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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