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我朋友前几天被刑事拘留了,家里人都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要关多久。我想问问刑事拘留到底有没有羁押期限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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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有羁押期限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拘留的概念。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简单来说,就是在紧急情况下,把可能犯罪的人先关起来,以便进一步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最长是十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 如果超过了上述规定的羁押期限,就属于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所以,刑事拘留是有明确的羁押期限的,这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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