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规定赡养老人的年龄?
我爸妈现在都六十出头了,身体还算硬朗,能自己照顾自己。我一直搞不清楚,从法律上来说,到底到什么年龄我就必须开始 赡养他们呢?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有没有明确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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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赡养老人的具体年龄。赡养,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精神上给予慰藉等帮助。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赡养行为的权利。这意味着,判断是否需要开始赡养老人,关键不是年龄,而是老人是否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状况。
比如,有些老人虽然年龄未达到大众认为的老年阶段,但由于身患重病、残疾等原因,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相反,有些老人虽然年事已高,但自身经济条件优越,生活能够自理,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赡养的方式可能更多地体现在精神慰藉等方面。所以,赡养义务的启动并不单纯取决于年龄,而是综合考虑老人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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