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有限制吗?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公司,我想用自己名下的一些设备等非货币资产出资,但不太清楚非货币出资在比例上有没有限制。我担心如果比例不合适,可能会影响公司注册或者后续运营。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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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出资指的是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来对公司进行出资。关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是否有限制,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该法取消了旧法中关于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这意味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一般情况下,对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上限限制。只要非货币财产满足能用货币估价以及可以依法转让这两个条件,并且经过合理评估作价,就可以作为出资投入公司。不过,虽然法律没有上限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非货币出资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作价程序,以确保其价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某些特殊行业可能会有特别的规定,对出资形式和比例作出额外限制,所以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相关行业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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