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工作四天是否有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天,之后因为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但公司说工作时间太短不给我发工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只工作四天到底应不应该有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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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工作四天是应该有工资的。这涉及到“劳动报酬权”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不会因为工作时间短而改变。 也就是说,不管工作了多长时间,哪怕只有一天,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工作时间短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这四天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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