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辞职有工资吗,工资怎么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这期间工作有没有工资,如果有工资的话又该怎么计算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公司会克扣我的工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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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辞职是有工资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的员工也不例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来计算。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是:用确定的试用期工资除以一个月的法定工作日天数,得出日工资。然后用日工资乘以试用期实际工作的天数,就能得到应得的工资数额。 例如,试用期工资约定为每月3000元,一个月法定工作日按21.75天算,日工资就是3000÷21.75 ≈ 137.93元。如果试用期实际工作了10天,那么应得工资就是137.93×10 = 1379.3元。 要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员工辞职后,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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