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是否限制时间?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到现在还没结案。我不太清楚这交通事故结案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一直不结案对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交通事故结案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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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很多人都会关心结案是否有时间限制。下面就来详细为您解答。 首先,交通事故的结案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时间限制,它会因为事故的具体处理流程和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是通过交警部门来处理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从事故发生到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在不涉及检验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是10天;涉及检验鉴定的,加上检验鉴定时间以及之后的5天。 当事故涉及赔偿问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时,结案时间会受到诉讼程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如果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这种情况下结案时间就由双方协商确定。 总之,交通事故结案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的处理途径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和限制。当事人应该及时了解相关程序和时间规定,积极配合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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