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共同购买的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我想了解法院一般依据什么来判决房子归属,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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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如何判决归属和分割,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在法律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购买的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购买包括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等多种情形。 接下来,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子的分割达成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协议进行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同时,若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从有利于子女生活和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总之,法院在判决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属和分割时,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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