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付款是否属于债权债务转移?
我在和朋友、供应商之间有个三方付款的情况,朋友直接把钱付给供应商抵我的账。我不太清楚这种三方付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债权债务转移,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法律上,三方付款并不一定就是债权债务转移。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债权转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债务人以后就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转移则是债务人把自己的债务交给别人来承担,以后就由新的债务人来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方付款有很多种情况。有些三方付款可能只是一种委托付款的行为,比如A委托B向C付款,这种情况下,A和C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只是付款方式变了,由B代替A付款而已。但如果三方之间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把A对C的债务转移给B,或者把C对A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那就属于债权债务转移了。所以,判断三方付款是不是债权债务转移,关键要看三方之间有没有达成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明确意思表示和相关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