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转让入股是否合法?


商标不转让入股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入股的本质。商标入股其实就是股东将自己拥有的商标作为一种资产,投入到公司中,从而获得公司相应的股权。从法律上来说,这是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原则上是可以用来出资入股的。 那么商标不转让,仅以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呢?在法律实践中,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虽然公司法强调非货币财产要依法转让,但这里的转让并不局限于所有权的转让,也包括使用权的转让。也就是说,股东可以将商标的使用权授权给公司使用,以此作为出资入股。不过,这种以商标使用权入股的方式,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并且要对商标使用权进行合理的评估作价,以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 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还需要签订详细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商标使用的范围、期限、费用等条款。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不转让入股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评估作价,并签订详细的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确保商标入股的行为合法、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