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是否由实际车主负责?


在交通肇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中,是否由实际车主负责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实际车主就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而交通肇事赔偿责任则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车主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通常是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张三把车借给李四,李四开车出了事故,正常来说李四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实际车主存在过错,那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了。实际车主的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例如,车主明知车辆刹车有问题还借给他人,结果因刹车问题导致事故,车主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实际车主与使用人之间可能存在雇佣关系等。如果车辆使用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司机是受实际车主雇佣开车办公事出了事故,先由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实际车主可以根据情况向司机追偿。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赔偿不一定由实际车主负责,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车主是否存在过错、车辆使用人与车主的关系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