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卡扣除三倍工资是否合理?
我在公司上班,有时候因为忙或者其他突发情况忘记打卡。结果公司每次都扣除我三倍工资,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但又不确定。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公司不打卡就扣除三倍工资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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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打卡扣除三倍工资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理解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不打卡这种情况,本质上可能只是考勤记录方面出现了问题,但并不等同于劳动者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如果劳动者确实正常出勤工作了,仅仅因为未打卡就扣除三倍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可以对员工的考勤等行为进行规范,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打卡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所以扣除三倍工资不符合这一规定。 另外,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三倍工资的扣除幅度远远超出了不打卡这种行为本身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应该以客观、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考勤问题,比如可以通过让员工提供其他出勤证明等方式来核实情况,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扣除高额工资。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不打卡扣除三倍工资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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