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无产权房屋该如何分割?
我和前妻离婚了,现在面临一套无产权房屋的分割问题。不知道这种没有产权的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进行分割呢?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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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无产权房屋是指没有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这类房屋的分割和有产权房屋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对无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判定。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无产权房屋的使用、居住等达成一致协商,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比如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例如由哪一方建造、出资情况、居住现状等因素,来判决由哪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种使用判决并不等同于对房屋所有权的分割。 当后续该房屋取得合法产权后,如果双方对房屋分割仍存在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律和相关财产分割原则,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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