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异地转过来是否算年限?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缴纳了几年失业保险,现在回到本地工作,把失业金从外地转过来了。我想知道转过来的这些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本地计算领取失业金相关待遇时算不算数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失业金异地转过来通常是算年限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概念。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时间,这个年限和失业人员能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金以及领取金额是密切相关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规定,失业保险关系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当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关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时,其在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会和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的。也就是说,异地转过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会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当中。 这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在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能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也就可能越长,领取的金额也可能会相应增加。比如,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所以,把异地的失业金转过来,其缴费年限是会合并计算,从而影响失业金待遇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