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不是由同一个公司缴纳的可以领取吗?
我之前在两家不同的公司工作过,两家公司都给我交了失业险。现在我失业了,不知道这种不是在同一个公司交的失业险,我能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失业险并非由同一个公司缴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度过失业难关。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因为非本人意愿失去工作时,这个保险会给你一笔钱来维持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并没有要求失业保险必须是由同一个公司缴纳。也就是说,只要你累计的缴费时间满足要求,并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就可以申领。 比如,你在A公司工作了8个月,缴纳了8个月的失业险,之后跳槽到B公司工作了5个月,也缴纳了5个月的失业险,那么累计起来你就缴纳了13个月的失业险,满足了“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个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你需要到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你有求职的意愿和行动。 所以,只要你满足上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即使失业险不是由同一个公司缴纳的,你也能够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