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是否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
我前段时间找了个医生看病,后来才发现他没有行医资格证。现在我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怀疑和那次看病有关。我想知道,像这种无证行医的情况,是不是会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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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和无证行医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无证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说明,无证行医并不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 当遇到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损害的情况,患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民事诉讼中,患者需要证明自己因为无证行医者的行为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和无证行医者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无证行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对于无证行医这种行为,不仅患者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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