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证的赠予是否有效?
我有套房子想赠予亲戚,有人说赠予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效,可公证手续麻烦,我不想去公证。我就想问问,不公证的赠予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这个赠予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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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公证的赠予通常是有效的。赠予在法律上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是基于双方意思达成一致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该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把公证作为赠与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赠与的财产是其合法拥有的,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那么赠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即使没有经过公证。 不过,虽然未公证的赠与合同有效,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它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未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反悔,撤销赠与;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如房屋)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即使有未公证的赠与合同,要想真正完成房屋的赠与,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于动产(如车辆、珠宝等),一般交付即完成权利转移。 综上所述,未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在稳定性和权利保障上与公证的赠与合同存在区别。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决定是否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以及后续如何完成财产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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