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还属不属于刑事犯罪?


要判断拖欠货款不还是否属于刑事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在商业活动中,一方提供货物,另一方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如果一方没有按时支付,这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追讨货款,要求对方支付本金和逾期利息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拖欠货款不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例如,如果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如果存在这些行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货款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拖欠货款不还大部分时候是民事纠纷,但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采取何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