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办理备案抵押是否有效?
我名下有套房产,之前和别人签了抵押协议,但没去办理备案抵押。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个抵押的效力问题,不知道没办理备案的话,这个抵押到底有没有效呢?会不会影响到后续可能出现的一些权益问题?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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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产不办理备案抵押是否有效,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抵押,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房产抵押备案,则是在相关部门对抵押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的一个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就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也就是说房产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房产抵押没有办理登记备案,那么抵押权是没有设立的。这意味着,从法律上来说,债权人不能依据抵押合同直接对该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过,抵押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抵押合同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有效的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等。 举个例子,甲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乙用于借款,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备案。后来甲无法偿还借款,乙不能直接就该房产优先受偿。不过,乙可以根据有效的抵押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总之,房产不办理备案抵押,抵押权不设立,但抵押合同可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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