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婚礼但没领证算离婚吗?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但是没去领结婚证。现在我俩过不下去想分开,身边有人说这算离婚,有人说不算。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举办了婚礼但没领证的情况,到底算不算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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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举办婚礼但没领证的情况不算离婚。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结婚”和“离婚”的法律概念。结婚,在法律上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在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后,男女双方才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而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既然举办婚礼但没领证,男女双方就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 如果举办婚礼但没领证的男女双方分开,一般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自行达成协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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