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使用童工违法吗,如何处罚?


在探讨暑假使用童工是否违法以及如何处罚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也就是说,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暑假出来打工,就属于童工范畴。 从法律角度来看,暑假使用童工是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除了这几种特殊情况外,其他用人单位在暑假招用童工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暑假使用了童工,会面临相应的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所以,无论是在暑假还是其他时间,用人单位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使用童工。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阶段,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而不是过早进入劳动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