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一般不予立案吗?
我想了解下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情况。我知道有高利转贷这么回事,但不太清楚在实际中是不是高利转贷罪一般都不会被立案呢?我身边好像有这种高利转贷的情况,所以想搞明白法律上对于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高利转贷罪并非一般不予立案。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明确,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所以,只要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就会对高利转贷罪进行立案侦查,而不是一般不予立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