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有部分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现在不清楚这部分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否也能免征。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增值税免征了,企业所得税就一定也免征呢?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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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法体系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它们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以及优惠政策都有所不同。所以,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并不一定就免征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企业的某些收入符合增值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时,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比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一定标准的,免征增值税。 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有其独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由此可见,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范围来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就一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例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虽然有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但这是基于企业所得税自身的规定,并非因为免征了增值税就自动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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