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是否需要纳税?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从一般定义来讲,非税收入本身是区别于税收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非税收入一定不需要纳税。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有很多非税收入是明确不征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这里所说的财政性资金就包含了部分非税收入类型,比如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如果这些非税收入符合规定的专项用途等条件,是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然而,也存在部分非税收入需要纳税的情况。有些企业可能会获得一些财政补贴等非税收入,如果这些补贴不属于上述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就需要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没有规定专项用途,那么就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其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就包含了各种补贴、补助等可能的非税收入类型。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非税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关键要根据收入的性质、来源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来准确判断。企业和个人在遇到具体的非税收入情况时,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必要时可以咨询税务机关,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