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关于遗产继承这方面的事。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一些财产,老人的子女都在,我作为老人儿子的妻子,在这遗产继承里算不算是第一继承人呢?我就想弄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相应权利,以及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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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什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呢?简单来说,就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优先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面明确提到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配偶指的是现存的合法配偶,前妻或者前夫并不在此列。 而且,该条法律还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意味着,在继承遗产时,这些处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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