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人订立遗嘱是否必须要进行公证?

我打算订立一份遗嘱来分配自己的财产,但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去公证。我听说公证的遗嘱效力更高,但也担心公证手续麻烦。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订立遗嘱必须要公证吗?不公证的遗嘱就没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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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遗嘱人订立遗嘱并非必须进行公证。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概念。 首先,我们要了解遗嘱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这种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老张自己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注明了日期,这份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是有效的,不一定要经过公证。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的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曾经,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现在,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公证只是为遗嘱增加了一层证明力和公信力,并非订立遗嘱的必要条件。 所以,遗嘱人订立遗嘱不需要必须进行公证,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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