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中意外算工伤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上班的时候遭遇了意外情况,现在想了解下这 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员工上班时意外算工伤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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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班中遭遇意外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上班中的意外都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 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员工在上班中意外是否算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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