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最后一个月单位不缴纳社保合法吗?

我这个月办理了离职手续,发现公司没给我交最后一个月社保。我觉得自己工作到月底,公司应该给我交社保。但公司说我已经离职就不给交了。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离职最后一个月单位是否有义务给我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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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离职最后一个月单位不缴纳社保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之间的联系。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离职最后一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这个月依然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例如还在正常上班,完成工作交接等,那么单位不缴纳社保就是不合法的。比如,劳动者是月底最后一天离职,并且在整个月都正常提供了劳动,单位就不能以即将离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当月的月初就已经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单位正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没有再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通常就没有义务再为其缴纳这个月的社保。 若劳动者发现单位在应该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没有缴纳,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要求单位补缴。要是沟通没有效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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