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离职五险可以不交吗?


在探讨当月离职五险是否可以不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五险”的概念。五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五险。 那么对于当月离职的情况,判断是否缴纳五险的关键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劳动者在当月离职时,在该月内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以离职为由拒绝缴纳该月的五险。 举例来说,假如员工小李在当月15号办理离职手续,他在这个月的1号到15号期间是正常为公司提供劳动的,这期间他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存续的,公司就应当为他缴纳这个月的五险。即使员工是在月初离职,只要当月存在哪怕一天的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单位也需要缴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当月离职员工缴纳五险。比如,有的单位会说公司有内部规定,当月工作不满一定天数就不缴纳五险。但这种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缴纳五险的义务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不是基于工作天数的多少。 所以,一般情况下,当月离职时如果在该月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五险是不可以不交的。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