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当月社保没交怎么办?
我在上个月底离职了,原公司说最后一个月的社保不会帮我缴纳。我查了一下,社保断缴会影响医保报销和养老金积累。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自己补缴?补缴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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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当月社保未缴纳确实是一个常见问题,但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员工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员工在当月内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因此,如果员工在月底离职,用人单位仍应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补缴当月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以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 2. **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3.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仍不配合,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社保缴纳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员工有权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4. **自行补缴**: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自行补缴社保,以避免社保断缴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常需要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断缴确实会对员工的医保报销和养老金积累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员工在离职时与用人单位明确社保缴纳问题,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职后当月社保未缴纳并非无解,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自行补缴以避免社保断缴带来的不利影响。法律为员工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关键在于员工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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