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应补交两个月社保吗?
我从公司离职了,发现社保有两个月没交。我不太清楚离职后公司有没有义务给我补交这两个月的社保,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到底要不要给我补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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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职后公司是否应补交两个月社保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社保,全称为社会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就有法定的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如果您在离职时,发现公司有两个月未为您缴纳社保,需要判断这两个月是否处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那么公司就有义务为您补交这两个月的社保。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若公司拒绝补交,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法定义务,要求其尽快补交。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社保补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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