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工伤鉴定并不在医院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鉴定。它对于职工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起着关键作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医院在工伤鉴定过程中主要起到提供医疗诊断证明的作用。职工在申请工伤鉴定时,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医疗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这些医疗资料,以及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来作出工伤鉴定结论。 具体的鉴定流程通常是这样的:第一步,申请。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第二步,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就会受理申请。第三步,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第四步,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所以,工伤鉴定不是在医院做,而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医院只是为工伤鉴定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料和诊断证明。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时,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