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期间摔伤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现在不确定这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又该怎么赔偿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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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作期间摔伤是否算工伤以及如何赔偿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判断工作期间摔伤是否属于工伤,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事情而摔伤,那么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说,您是在车间工作时,因操作机器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或者是在办公室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起身拿文件时不小心滑倒摔伤等,都符合这种情况。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也可视同工伤。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情况,也按照工伤处理。虽然工作期间摔伤一般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但也需要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全面知晓工伤认定范围。 然而,并不是所有工作期间的摔伤都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为您自己故意行为导致的摔伤,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摔伤,那么就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例如,您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去做私人事情时摔倒受伤,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接下来谈谈工伤赔偿的问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您因摔伤去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合理费用,只要在规定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在您因工伤需要休息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您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给您发放工资。 伤残待遇,如果您的摔伤导致了残疾,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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