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退休年龄是否会构成工伤?


在探讨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工伤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的情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时,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作出相关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这说明对于这部分群体,法律是给予保护的。 然而,如果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一般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人员受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情况来判断。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