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呢?


要想让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明确财产来源。如果是一方在婚前通过继承、受赠、个人劳动所得等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并且没有和另一方约定为共同财产,那么通常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属于个人所有,没有理由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是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该财产仅归一方所有,比如签订了财产协议进行清晰界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尊重,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再者是特定财产的认定。某些特定的财产,像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款、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财产是专门用于保障特定人的生活或权益,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所以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受伤者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只能归受伤方个人所有。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像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特定的个人属性,仅供一方使用,所以购买这些物品的资金也可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高端化妆品等。这也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内。总之,通过明确财产来源、合理约定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等方式,就能让某些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但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在处理具体财产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